第4章 廷尉府的小法吏

张苍继续道:“若以此定罪,则界限何在?今日可因商榷律法而定罪,明日是否可因议论政令而定罪?长此以往,凡不合上意之言,皆可冠以‘诽谤’之名?律法之威,在于其明确与稳定,若罪名之边界如此模糊,如同沼泽,入者皆陷,则律法本身,岂不成了人人自危之器?”

他这番话,已经隐隐触及了“罪刑法定”的现代法学思想核心,在这个时代,堪称石破天惊!

黑夫脸上的平静终于被打破,他看向张苍的眼神里,第一次露出了明显的惊诧。

他不是没遇到过为自己辩驳的死囚,但那些辩驳无非是喊冤、攀咬或者求饶。

像张苍这样,不谈自身案情细节,反而直接质疑律法核心罪名界定,并上升到律法威严层面的,他从未见过。

“荒谬!”黑夫下意识斥责,但语气并不十分坚决,“律法自有其尺度,上官自有其明断!”

“尺度何在?明断依据为何?”张苍步步紧逼,他知道自己在走钢丝,但他必须将黑夫的思维拉到自己设定的轨道上,“下吏之上书,内容皆围绕《田律》、《徭律》之具体条文,论述其得失利弊。此乃‘议政’,非‘谤政’!《为吏之道》亦鼓励官吏勤思勉行,献言献策。若因言获罪,且罪名为如此模糊之‘诽谤’,则日后谁还敢言?无人敢言,则政失其察,国失其聪!”

他稍微放缓了语速,一字一句,带着一种理想化的、却极具感染力的力量说道:“下吏以为,对于言论,尤其是涉及国政、律法之言论,当持更审慎之态度。言者,或可有失,然其本意或为纠偏补弊;闻者,当引以为戒,察纳雅言,方为治国之道。若因言废人,甚至因言定罪,堵塞言路,非国家之福,亦非律法之本意!”

“言者无罪,闻者足戒”!

这八个字的精神内核,被张苍用这个时代所能理解的语言,清晰地表达了出来!

轰!

此言一出,黑夫浑身一震,瞳孔骤然收缩。

他像是被一道无形的雷霆击中,整个人僵立在那里,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撼!

他自幼习律,深知秦律之精髓在于“罚当其罪”,在于通过明确的条文规范行为。

但他从未想过,律法除了“惩恶”之外,与“言论”、“言路”之间,竟还有如此深刻而辩证的关系!

张苍的话,仿佛在他固有的法律思维壁垒上,凿开了一道缝隙,让他窥见了一个从未想象过的、更加宏阔深远的法理世界!

这……这简直是对现行律法理念的一种颠覆性思考!

牢房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。

隔壁的老囚犯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不寻常的气氛,连嘟囔声都停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