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央宫内的喧嚣渐渐沉淀,封赏功臣的激动与喧嚣化为了朝堂之上新的秩序与期待。然而,新皇帝的目光,从未仅仅局限于宫墙之内和功臣簿上。他深知,真正的王朝根基,在于那万千默默无名的黎民百姓。登基的合法性来自天命与武力,而统治的稳固,则必须源于人心。于是,在完成对核心拥护者的酬劳之后,一道承载着新朝雨露、旨在普惠万民的诏书,被郑重颁下,如同春风吹向饱经战乱的大秦大地。
这道名为《永兴改元恩诏》的文书,由中书舍人以最工整的楷书誊写于特制的明黄宫绢之上,加盖了皇帝刚刚启用不久的“皇帝行玺”。它没有封赏诏书那般令人心跳加速的爵位名录,却蕴含着更能触动底层心弦的力量。
诏书的内容早已由皇帝与崔浩、度支尚书李繁等心腹反复斟酌。既要显现新朝气象、皇帝仁德,又不能过度损耗本就紧张的国库,还需具备可操作性。最终定稿的诏书,字字句句皆经过千锤百炼:
“奉天承运皇帝,诏曰:朕祗膺景命,嗣守鸿基。念四海之未宁,恻群生之劳瘁。欲使遐迩昭苏,幽明畅悦。爰布渥恩,覃兹率土。”
“应天下州县,永兴元年全年租调,减半征收!其往年积欠,一律蠲免,不得再行追索!”
仅此一条,便如同在干涸的土地上投下甘霖。减半征收,意味着农民手中可以留下更多的口粮和种子;蠲免积欠,更是解开了无数家庭脖颈上无形的债务枷锁。可以想见,当这一条传至乡野,将引起何等的轰动与感激。
“鳏寡孤独、癃老残疾,不能自存者,所在州县,设养济院以收养之,或按月给米三斗、钱百文,以为生计……”
“年七十以上者,赐粟五斛,绢三匹;八十以上者,倍之;九十以上者,加赐旌表,尊为‘乡瑞’……”
“士卒阵亡者,优恤其家,赐粟帛,免其家徭役三年……”
“天下妇人,年八十以上,赐予鸠杖,可出入官府,直陈民瘼……”
这些条款,针对的是社会最脆弱、最需要关怀的群体,体现了儒家仁政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的理想,旨在收拢那些在乱世中受伤最深的人心。
“除谋反、谋大逆、子孙杀祖父母父母……等十恶不赦之重罪外,其余罪犯,无论已结正未结正,已发觉未发觉,罪无大小,一概赦免,许其归家,务本业,为新民……”
“在押轻罪者,即刻释放;流放者,放还原籍……”
大赦令给予了那些一时失足或受战乱牵连者重获新生的机会,有助于社会稳定,增加劳动力。
“劝课农桑,为本国之基。各地长官,当身先士卒,督察农事。有垦荒增产显着者,优予奖擢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