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安城,刑部衙门。
相较于其他衙署的喧嚣,这里显得格外肃穆。高大的槐树投下斑驳的阴影,廊下行走的官吏皆步履轻缓,面色凝重。空气中仿佛弥漫着无形的威压,那是律法所特有的庄严气息。
今日,刑部正堂大门洞开。尚书省右仆射、领修律事崔浩,端坐主位。他身着紫色朝服,头戴进贤冠,面容清癯,目光锐利如鹰,手中握着一卷刚刚以工楷誊写完毕、厚达数寸的文书。两侧,刑部尚书、侍郎、大理寺卿、御史中丞等司法重臣,以及从各地召来的精干法曹官员,分列左右,屏息凝神。
所有人的目光,都聚焦在崔浩手中那卷文书上——《永治律》。这是新朝立国以来,最为重要的一部法典,耗时近一载,由崔浩主持,汇聚了数十名通晓律法的官员和学者,呕心沥血而成。
“诸位,”崔浩的声音平稳而清晰,在寂静的大堂中回荡,“前朝律法,历经战乱,多有散佚,且条款繁苛,轻重失宜,更兼门阀势大,常以私权干预司法,以致冤狱丛生,民不堪命。陛下圣谕,治国需先正法度。故命我等,参酌汉律、魏律、晋律之得失,去芜存菁,结合当今时势,修订此《永治律》,以求宽简公允,四海一统。”
他缓缓展开书卷:“新律共分十二篇,三十卷,五百条。其要旨有三:一曰‘宽’,废除前朝诸多酷刑(如部分肉刑),减轻徒刑年限,慎用死刑,核准需报大理寺复审,乃至陛下亲决;二曰‘简’,合并重复条款,简化诉讼程序,使律文清晰,吏民易晓;三曰‘公’,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强调证据,限制刑讯逼供,尤其严禁豪强大族以势压人,侵夺小民。”
他特别指出:“新律设《户婚律》、《田律》专篇,明确保障均田制。凡强占、盗卖、破坏均田者,无论官民,皆以重罪论处!此举,意在将陛下推行的均田国策,以律法形式固定下来,使之成为不可动摇的国本!”
一位来自河北的法曹官员忍不住出声赞同:“崔公明鉴!地方豪强,常借前朝律法模糊之处,或勾结胥吏,巧取豪夺均田农户土地。新律将此等行径明确定性为罪,实乃万千黎民之福!”
崔浩颔首,继续道:“此外,新律对官员渎职、贪腐、军士逃亡、边关失防等,亦加大了惩处力度。乱世用重典,此乃稳固朝廷纲纪之必需。”
他环视众人,语气转为极其严肃:“然,律法之威,不在条文精妙,而在执行如一!陛下有言: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故新律推行,首重吏治。所有司法官吏,必须熟读律文,通晓案例,公正断案。”
“即日起,”崔浩下令,“由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抽调精干人员,组成‘新律宣谕使’,分赴各道、州、郡!举办‘律学讲习’,轮训所有在职司法官吏及胥吏!考核通过者,方可继续任职;不合格者,即刻黜落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