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完节目的第2天,大家就分道扬镳。
李艺同在经纪人和助理的陪同下,要去央视录一期《天天把歌唱》,就这么突兀地要上央视了,丫头也很激动。
另外,还要跑几个通告,赚点零花钱。
她拍了张峰的第三部戏,张峰才给她2万一集,25集,总共才50万。
这点钱在普通人看来可能不少,但在娱乐圈真不算什么,不仅要支出自己工作室人员的工资,还要买媒体曝光、买衣服,花销也很大。
李艺同的经纪人叫万玲,是程曦帮她找的。
程曦也没给她找那种特别能拉资源的大牌经纪人,想着反正她背靠着张峰这棵大树,还能缺得了资源?
于是就随便找了个比较干练的女人,能帮她处理一些日常演艺事务就行了。
助理则是李艺同自己找的,是她的一个表姐,20多岁,大学毕业两三年了,叫潘云。
这姑娘做事挺利索,而且是自己人,用着也放心。
张峰到了杭城,和程曦见了一面,因为有人找到他头上来了。
来人是当初拘留张峰和陆杰的派所领导,见到张峰后,一个个都热情得不得了。
张峰心里跟明镜似的,当然知道他们为何而来,还不是因为舆论压力,不得不来。
带队领导坐下后,客客气气地说道:“张导,不好意思啊!我们的工作失误,给你带来这么大的麻烦。事后,我们进行了认真反思,认为拘留5天这个处罚确实过重,已经对负责同志进行了严肃处理,同时撤销对你的处罚。你看,这是文件!”
张峰接过来看了看,两张薄薄的纸,一份是张峰的,一份是陆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