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明远走回座位,低声对陈默道:“他们不会轻易认输,接下来会尝试申请证据排除。”
“那就让他们继续。”陈默坐下,手指轻抚戒指表面,“只要法庭还在,证据就不会消失。”
开庭重启。
赵宇律师试图质疑DNA报告采集程序合法性,主张样本取得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。陆明远立即回应:“该样本系医院依法留存病理资料,非个人私采,且经第三方实验室独立复核,程序合规。”
法官示意记录在案。
随后,陆明远传唤第一位证人——程雪。她穿着简洁白衬衫,抱着笔记本电脑走上证人席。没有多余表情,只有冷静陈述。
“我在去年三月十七日凌晨三点二十一分,首次发现赵宇办公室终端向境外IP发送加密数据包。”她调出日志截图,“该IP归属于塞浦路斯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空壳公司,“数据内容为何?”陆明远问。
“初始为财务报表摘要,后续升级为完整账目结构、客户名单与股权质押协议。”程雪点击播放一段视频,“这是服务器自动备份的传输记录,包含U盘插入时间、文件读取轨迹与上传确认信号。”
画面中,一个黑色U盘插入接口,进度条缓慢推进,时间戳精确到秒。
赵宇律师打断:“这只能证明数据外泄,不能证明被告亲自操作。”
程雪面不改色:“系统登录使用双因子认证,除指纹外还需动态口令。当日口令接收设备为赵宇名下手机号,IMEI编号已锁定。”
她展示后台日志:“且操作期间,其办公室门禁记录显示无人进出,说明操作者即为本人。”
法官点头,示意继续。
第二位证人周建国出庭。他带来一本纸质账本,封皮泛黄,边角磨损。
“这是我去年藏于清莲寺功德箱的核心财务副本。”他翻开其中一页,“标记红框部分为赵宇私自批准的‘应急拨款’,金额八百万元,用途标注为‘海外并购预付款’。”
“但实际并无该项目立项记录。”陆明远补充。
“是。”周建国肯定,“我曾三次申请查阅项目档案,均被告知‘权限不足’。直到今年一月,我才从备份日志中查到真实去向——转入康宁康复中心账户,再经三次跳转汇至境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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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要求提交原件封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