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好的约定,还是国与国之间的约定,怎么能够这样随便破坏?
更何况,之前那个和宋朝的盟约,宋朝也确实去做了——只不过是没有做到而已,这和压根没有去做可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儿。
所以,金国其实根本不应该这么做,搜刮全城的财富物资,掳掠城中剩余的所有人口……最终,只交给宋朝一座空城。
这样的燕京地区,还能算是完整的燕京地区吗?
作为皇帝,杨坚可以非常肯定地给出自己的、也是绝对正确的答案:根本不算!
是,当时的约定中,不管是第一个约定,还是战后后来的约定,金国都只是承诺了把燕京一带交给宋朝,但是并没有保证说燕京一带在交给宋朝的时候,是处于什么样的状态,有多少人口、有多少财富,整体风貌和经济情况等等如何……
这些,都没有约定,宋朝也从来没有在这方面提出过什么条件或者标准。
双方只是约定,要把燕京一带交给宋朝。
仅此而已。
所以,非要说的话,金国这么做,确实不算是违反了约定,他们确实履约了——但事情能这么干吗?话能这么说吗?
显然不能啊!
古往今来,大部分情况下,谁会在约定交割的城池中这么做?
说好的交割,那就是交割。
城中原本的人口、财富等等,也都是统统一并交割给另一方的!